新产业(300832):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9:16:10 中财网
原标题:新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兼董事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兼董事饶微的一致行动人徐定红、高级管理人员刘海 燕、张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5月 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兼董事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兼董事饶微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徐定红女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女士、张蕾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3,360股、280,000股、100,000股(分别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32%、0.0356%、0.0127%);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徐定红女士、刘海燕女士、张蕾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蕾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日,张蕾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蕾合计持有股份3,341,5000.42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35,3750.1063%
 有限售条件股份2,506,1250.3190%
2、 持股 5%以上股东兼董事饶微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徐定红女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刘海燕集中竞价2024年 6月 4日75.352,0000.0003%
 集中竞价2024年 6月 5日76.2136,6000.0047%
 集中竞价2024年 6月 7日73.854,0000.0005%
 集中竞价2024年 6月 11日74.5373,4000.0093%
 集中竞价2024年 6月 12日76.4315,0000.0019%
合计   131,0000.0167%
徐定红集中竞价2024年 6月 5日- 2024年 9月 3日69.9070,0580.0089%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二) 徐定红女士、刘海燕女士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刘海燕合计持有股份1,139,7000.1451%1,008,7000.12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4,9250.0363%153,9250.0196%
 有限售条件股份854,7750.1088%854,7750.1088%
徐定红合计持有股份103,3600.0132%33,3020.00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3,3600.0132%33,3020.0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徐定红、刘海燕、张蕾分别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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