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鑫锐LOF (161834):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20:10:57 中财网
原标题:银华鑫锐LOF :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08-07
送出日期:2024-09-06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 (LOF)基金代码161834
下属基金简称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 (LOF)A下属基金代码161834
下属基金简称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 (LOF)C下属基金代码014349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6-08-01  
上市交易所及 上市日期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09-23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王海峰2019-08-012008-07-16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为银华鑫锐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证券市场变化 以及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基础上,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 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进行业配置时,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 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2)优选个股策略 1)确定股票初选库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股票初选库。基金管理人将综合 考虑个股的价值程度、成长能力、盈利趋势等对个股进行初选,严格遵循“价/内 在价值”的投资理念。 2)股票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严格遵循“价/内在价值”的投资理念。虽然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不定,但随 着时间的推移价格会反映其内在价值。 个股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现金流预测和行业环境评估等。 基本面分析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虑行业竞争趋势、公司现金流增长的主要 驱动因素,业务发展关键点等从而明确财务预测加以评估。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 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50万元 1.5% 场内、场外
50万元≤M<100万元 1.2% 场内、场外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200万元 1% 场内、场外
200万元≤M<500万元 0.6% 场内、场外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场内、场外
N<7天 1.5% 场外
7天≤N<365天 0.5% 场外
365天≤N<730天 0.25% 场外
赎回费
730天≤N 0% 场外
N<7天 1.5% 场内
7天≤N 0.5% 场内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N<7天 1.50% 场外
赎回费 7天≤N<30天 0.50% 场外
30天≤N 0% 场外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 务费银华鑫锐灵活配置 混合(LOF)A-销售机构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 混合(LOF)C0.60% 
审计费用12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1%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0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三个年度对日起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所有开放日,基金管理人都有义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

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现金时使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进而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侧袋机制的风险、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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