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请股东提前做好参会登记。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23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9月 23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2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委托他
以上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议案 2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作为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但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黄培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1至议案 3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9月 18日至 2024年 9月 19日,9:0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4年 9月 19日 18: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5)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曾艳、张旸 联系地址: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具体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 6号汇川技术总部大厦 1单元 101) 联系电话:0755-83185787 传 真:0755-8318565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4,投票简称:汇川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采取累积投票的提案。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本次会议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23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4年 月 日 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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