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20:21:05 中财网
原标题:汇川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黄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黄培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培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4年 9月 23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培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博士学历,机械制造专业,教授级高工。2002年至今任武汉制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e-works数字化企业网 CEO,现兼任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盟工程与技术科学院(AAET) Foreign Fellow、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际智能制造联盟副秘书长、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人工智能学会副理事长、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
1.00《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人将按照股东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9:00—18: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无偿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表决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表决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2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向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 6号汇川技术总部大厦 1单元101
收件人:张旸
公司邮政编码:518110
公司电话:0755-83185787
公司传真:0755-8318565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黄培
2024年 9月 5日


提案编号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00《关于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超过一项或未填写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授权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授权委托股东持股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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