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600787):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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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6:16:1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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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
2024年9月20日
目 录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二、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三、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清晰权责,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根据2023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中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授
权董事会决定前述事项的调整或变更;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授权
董事会决定前述事项的调整或变更;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
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
三十的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 (九)修改本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
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
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
司的经营计划和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
产值百分之十的投资方案(不含土地);决定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 |
购置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百
分之三十五的土地;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
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对因本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
员的经营业绩考核、报酬和奖惩等事项;
(十二)审议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方案;
(十三)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制订董事会的报告; | 净资产值百分之十的投资方案(不含土地)
决定购置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
产值百分之三十五的土地;
(五)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对因本章程第
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经理的提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
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
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报酬和奖惩等
事项;
(十二)审议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方案;
(十三)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八)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
工作;
(二十) 决定公司的法治建设、风险管理、内
控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对公司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
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一)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以及股
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制订董事会的报告;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八)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
的工作;
(二十) 决定公司的法治建设、风险管理、
部控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对公司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
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一)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以及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
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
下: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
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下,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
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母公司可分配利润 |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
下: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
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
况下,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其政策目标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
的百分之三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
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需偿还已发
行的长期债券(含中期票据)本息;
(2)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实施重大投
资、收购资产等重大现金支出累计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
十;
(3) 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
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并
且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
十。 | 均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
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需偿还已
发行的长期债券(含中期票据)本息;
(2)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实施重大投
资、收购资产等重大现金支出累计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
之十;
(3)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或母公司
报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数并且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百分之十;
(4)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
(5)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
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
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
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
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与中小
股东沟通与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与诉求;
(二)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
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
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
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
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
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
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
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
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
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
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的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与交流,听
取中小股东意见与诉求;
(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
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
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
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下一步为
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
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0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修订有关股东大会职权条款,公司拟决定同步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进行如下修订:
原规则 | 修订后规则 |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具体如
下: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
划,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前述事项的调整
或变更;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具体
如下: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
授权董事会决定前述事项的调整或变
更;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
定的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
定的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财务资助事
项;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持股计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本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
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
除上述修订外,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0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修订有关董事会职权条款,公司拟决定同步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董事会行使的职权进行如下修订:
原规则 | 修订后规则 |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不超过公司
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百分之十的投资
方案(不含土地);决定购置金额不超
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百分之三
十五的土地;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不超过公司上一
年度合并净资产值百分之十的投资方案
(不含土地);决定购置金额不超过公
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百分之三十五
的土地;
(五)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对因 |
对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财务资助、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
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
营业绩考核、报酬和奖惩等事项;
(十二)审议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
方案;
(十三)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
限;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案;
(十六)制订董事会的报告;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八)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 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做出决议;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财务资助、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
管理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
绩考核、报酬和奖惩等事项;
(十二)审议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方案
(十三)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制订董事会的报告;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八)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经理的工作;
(二十) 决定公司的法治建设、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对
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
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一)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
(二十)决定公司的法治建设、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
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
价;
(二十一)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规定,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除上述修订外,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