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信重工(601608):中信重工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50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 公司”)和中信重工(洛阳)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原“中信重工备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工程公司”)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担保金额:2024年 8月,因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业务需 要,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分离式质量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19,416.50美元(根据保函开立日期的汇率折 合人民币13.85万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占用中信重工在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中信重工接受设备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分离式质量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5.75万元,占用中信重工在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 截至2024年8月31日,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已实际 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506.25万元、74.5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124,941,738.5元。逾期担保事项涉诉, 该案件尚在审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的《中 信重工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及 汇率衍生交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最高额不超过141,000万 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2024 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4年 8月,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 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3.85万元的分离式质量保函;中信重 工接受设备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5.75万元的分离式质量保函。截至2024年8月31日,中信 重工担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工程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3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672432972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王成伟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甲级机械行业、建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 建筑行业、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安全评价,节能评估,压力管道设计(凭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矿山、冶金、建材、煤炭、能源、有色、环保、电力、化工、自动控制行业的工程技术开发、工程总承包、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工程技术咨询;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上述范围内境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探、咨询、设计和监理;成套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和对外派遣本公司境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管理服务。 2.设备工程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重工(洛阳)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3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457C9904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武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工程公司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2024年8月,因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 受工程公司委托,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3.85万元的 分离式质量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12月25 日,占用中信重工在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中信重工接受设备工程公司委托,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5.75万元的 分离式质量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0 日,占用中信重工在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 上述保函系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开展业务所需,工程公司、 设备工程公司使用中信重工在银行的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分 别构成了中信重工对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根据保函期限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客户一般要求签约 项目提供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开具分离式保函并占用中信重工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促进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保障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 上述担保均存在必要性。被担保人工程公司、设备工程公司均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均系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53,494.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5%;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41,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59%, 实际担保余额为 9,173.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1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对外 担保余额为12,494.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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