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食品(603536):惠发食品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4月16日,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食品”)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惠增玉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惠发食品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1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的《惠发食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1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惠发食品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2024年9月5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11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8%,回购的最高价为8.06元/股,最低价为7.09元/股,回购均价为7.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895,512.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惠发食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8),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监事(职工监事闫晓女士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雪女士除外)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4年8月30日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新选举监事闫晓女士在选举前,于2024年6月18日买入公司股票5400股,于2024年7月5日买入公司股票600股,于2024年7月8日买入公司股票700股,除此以外,在回购期间,闫晓女士未有其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新聘任财务总监董雪女士在聘任前,于2024年7月8日买入公司股票600股,于2024年7月9日买入公司股票1600股,于2024年8月16日买入公司股票800股,于2024年8月23日买入公司股票1,100股,除此以外,在回购期间,董雪女士未有其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4,110,04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实施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 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将存在注册资本相应减少的风险。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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