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福鞍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6: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轶妍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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