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600458):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时代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7:31:34 中财网

原标题:时代新材: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时代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三、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年 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三、9进行了折算。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 (参见附注三、18);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参见附注三、12(2)(b)) 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参见附注三、7(4)) 。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 (参见附注三、16) 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三、24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a)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b)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境外子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境内子公司已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 (如果持有) 等追索行动;或
-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



11、 存货

(1) 存货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发出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3) 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分别采用分次转销和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2、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本公司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参见附注三、31) 。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20。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三、7进行处理。


(b)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 (参见附注三、12(3)) 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三、12(3)) 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参见附注三、31)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20。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3、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20。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使用寿命 (年)残值率 (%)
40年3% - 5%
?

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5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参见附注三、31) 。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
永久-
20 - 40年5%
3 - 25年5%
5 - 10年5%
5 - 10年5%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参见附注三、20) 。


(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15、 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参见附注三、16) 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2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6、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17、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20)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参见附注三、31) 。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使用寿命确定依据
40-50年法定使用权
5年合同约定授权期限或预计能为 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5 - 10年合同约定授权期限或预计能为 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3 - 10年合同约定授权期限或预计能为 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8 - 13年合同约定授权期限或预计能为 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予以资本化: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公司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评审通过,终点为试制准备评审,决策是否具备试制的条件,是否可以进入开发阶段。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公司产品从试制到批量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首件试制品达到用户需求,产品进入小批量生产,终点为研发项目通过转批评审,产品达到批量生产阶段。

公司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2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18、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2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摊销期限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2 - 15年
模具 3年
其他 2 - 15年
???

20、 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 (参见附注三、21)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1、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 (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22、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本集团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本集团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集团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相关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换取服务的价格。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按在授予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日,本集团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损益。


当本集团接受服务且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本集团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集团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24、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 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参见附注三、10(6)) 。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 产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主要销售风电叶片、轨道交通产品、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等产品。本集团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即商品交付验收时确认收入。



(2) 建造合同收入

本集团提供的建造工程等服务,根据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建造工程合同的完工进度主要按照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或已完工合同工作的测量进度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有权在达到一系列履约相关的里程碑时向顾客开具发票。当达到一个特定的里程碑时,顾客将按照相关里程碑支付本集团开具的发票金额。在这之前本集团就已完成的工作确认一项合同资产,在其向顾客开具发票时将先前确认的合同资产分类至应收账款。如果合同付款超过产量法下至今已确认的收入,本集团将超额部分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变化。


(3) 模具销售收入

本集团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客户开发制造模具,该等模具系本集团为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所必须使用的定制化工具,客户通常会一次性付清模具货款。本集团于客户验收模具的时点按照客户承诺对价确认收入。由于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取决于客户的最终确认,故本集团在零部件生产项目量产开始日确认一项合同资产。


(4) 技术开发收入

本集团主要向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工程设计及开发等技术开发。技术开发收入在客户取得技术开发交付物的时点确认收入,若没有明确的交付时点,则以对应零部件生产项目量产开始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由于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取决于客户的最终确认,故本集团在项目量产开始日确认一项合同资产。


25、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6、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 -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子公司 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以下简称“新材德国(博戈)”) 对符合条件的现有退休人员和现有在岗人员提供退休后统筹外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折现后的现值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属于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属于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5)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8、 专项储备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本集团使用专项储备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待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9、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0、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但是,对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土地和建筑物租赁,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附注三、24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三、20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三、10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 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本集团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已与其他方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参见附注三、21) 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之孰低者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不包括金融资产 (参见附注三、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参见附注三、29) 及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参见附注三、13)) 或处置组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 (参见附注三、21) 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终止经营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界定为终止经营:

-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在比较期间的利润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32、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3、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34、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5、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 主要会计估计

除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 (参见附注三、13、14和 17) 和各类资产减值 (参见附注五、3、4、7、8、9、12、13、14、15、16、17、18、20和 23以及附注十四、1、2、 3和 4) 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如下:
(a) 附注五、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b) 附注五、3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c) 附注五、37 - 预计负债;及
(d) 附注八 - 公允价值的披露;
(e) 附注十 - 股份支付。


(2) 主要会计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做出的重要判断如下:

(a) 开发支出资本化

本集团的管理层根据开发支出的商业及技术可行性来判断其是否可予以资本化。由于技术革新及利润预测的变化,该判断可能发生重大改变。


如果技术革新及利润预测存在不利变化时,管理层会核销或冲减已资本化的开发支出。


36、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 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a) 《企业会计准则第 25号——保险合同》(财会 [2020] 20号) (“新保险合同准则”) 及相关实施问答

新保险合同准则取代了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及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09] 15号) 。


本集团未发生保险相关交易,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 [2022] 31号) (“解释第 16号”) 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此外,本集团在上述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各期间转回时有充足尚未确认递延所得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了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相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新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满足资产负债表净额列报的条件,净额列报后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中国主要税种及税率的说明:
(1)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增值税 计算的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6% - 13%
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征 5% -7%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征 4.5% - 5%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注
????

注: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时代元件”) 、天津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风电”) 、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时代华先”) 、株洲时代瑞唯减振装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时代瑞唯”) 、青岛博锐智远减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锐科技”) 等取得税务机关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 1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其他未列示的中国境内子公司均适用 25%的所得税税率。



其他国家地区主要税率的说明:
(2)

(a) 澳大利亚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 10%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2022年度:10%),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30% (2022年度:30%) 计缴。


(b) 巴西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 0% - 27.25% (2022年度:0% - 27.25%) 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4% (2022年度:15% / 25%) 计缴。


(c) 法国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 20% (2022年度:20%)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6.5% (2022年度:25%) 计缴。


(d) 德国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 7% / 19% (2022年度:7% / 19%)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9% (2022年度:29%) 计缴。


(e) 斯洛伐克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 20% (2022年度:20%)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1% (2022年度:21%) 计缴。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库存现金 148,946.26 63,045.90
2,005,373,325.94 1,687,356,064.82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4,714,685.15 12,253,360.80
211,879,038.20 182,473,973.78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合计 2,222,115,995.55 1,882,146,445.30
893,559,248.59 558,176,769.4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于 2023年 12月 31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为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中车时代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原名“青岛中车华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时代”)诉讼冻结银行存款人民币4,515,685.15元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 199,000.00元(2022年 12月 31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为信用证保证金人民币 12,253,360.8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2023年 2022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448,957.38 - 200,448,957.38
合计
?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购买的短期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分类
(1)

种类 2023年 2022年
银行承兑汇票 280,040,560.40 475,834,865.75
137,208,262.43 347,277,707.63
商业承兑汇票
小计 417,248,822.83 823,112,573.38
1,005,088.54 5,725,370.04
减:坏账准备
合计 416,243,734.29 817,387,203.34
????

上述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本年末,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年 月 日:人民币 元)。

(2) 2022 12 31 1,800,000.00

本集团本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

年末
项目
未终止确认金额
158,656,916.77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699,297.02
159,356,213.79
合计
????


应收票据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4)

2023年 2022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 金额 金额 比例 (%)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7,248,822.83 100.00 (1,005,088.54) 0.24 416,243,734.29 823,112,573.38 100.00 (5,725,370.04) 0.70 817,387,203.34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137,208,262.43 32.88 (1,005,088.54) 0.73 136,203,173.89 347,277,707.63 42.19 (5,725,370.04) 1.65 341,552,337.59
280,040,560.40 67.12 - / 280,040,560.40 475,834,865.75 57.81 - / 475,834,865.75 银行承兑汇票
417,248,822.83 100.00 (1,005,088.54) / 416,243,734.29 823,112,573.38 100.00 (5,725,370.04) / 817,387,203.34
合计
????

2023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

2023年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应收工业与工程第三方客户 ? ? ?
1年内 26,744,081.05 (623,441.28) 2.33
应收轨道第三方客户 ? ? ?
1年以内 75,000,000.00 (295,333.18) 0.39
应收风电第三方客户 ? ? ?
2,668,371.00 (2,668.37) 0.10
1年以内
? ? ?
应收关联方
12,124,491.74 (65,313.11) 0.54
1年以内
? ? ?
应收其他第三方客户
20,671,318.64 (18,332.60) 0.09
1年以内
合计 137,208,262.43 (1,005,088.54) ?
????

银行承兑汇票

于 2023年 12月 31日,本集团认为所有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未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5)

项目 2023年 2022年
5,725,370.04 6,570,974.15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1,005,088.54 5,725,370.04
(5,725,370.04) (6,570,974.15)
本年收回或转回
年末余额 1,005,088.54 5,725,370.04
????

2023年度,本集团无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2022年度:无) 。


(6) 2023年 12月 31日,应收票据余额中应收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九、6(2) 。



4、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客户类别 2023年 2022年
关联方 1,088,828,331.74 460,793,450.23
3,142,561,707.93 2,800,954,595.49
第三方
小计 4,231,390,039.67 3,261,748,045.72
175,494,397.59 160,104,711.10
减:坏账准备
合计 4,055,895,642.08 3,101,643,334.62
????

(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23年 2022年
1年以内 (含 1年) 3,853,655,301.54 2,872,084,946.51
126,172,778.37 213,191,584.55
1年至 2年 (含 2年)
2年至 3年 (含 3年) 124,088,449.14 58,993,761.31
39,235,126.23 25,444,617.56
3年至 4年 (含 4年)
4年至 5年 (含 5年) 16,929,889.96 50,248,655.14
71,308,494.43 41,784,480.65
5年以上
小计 4,231,390,039.67 3,261,748,045.72
175,494,397.59 160,104,711.10
减:坏账准备
合计 4,055,895,642.08 3,101,643,334.62
???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3)

2023年 2022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 金额 金额 比例 (%) 金额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83,843,647.95 30.34 (143,493,209.53) 11.18 1,140,350,438.42 1,266,265,440.65 38.82 (119,982,052.81) 9.48 1,146,283,387.8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2,947,546,391.72 69.66 (32,001,188.06) 1.09 2,915,545,203.66 1,995,482,605.07 61.18 (40,122,658.29) 2.01 1,955,359,946.78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231,390,039.67 100.00 (175,494,397.59) 4.15 4,055,895,642.08 3,261,748,045.72 100.00 (160,104,711.10) 4.91 3,101,643,334.62
????

(a) 2023年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

2023年
应收账款 (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单位一 104,953,030.76 (39,297,489.12) 37.44 回收可能性
单位二 42,522,258.29 - - 回收可能性
37,670,153.27 (56,862.02) 0.15
单位三 回收可能性
单位四 35,439,876.00 (35,439,876.00) 100.00 回收可能性
单位五 31,529,951.51 - - 回收可能性
单位六 30,161,491.43 (14,646,945.41) 48.56 回收可能性
合计 282,276,761.26 (89,441,172.55) ? ?
???

(b)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应收工业与工程第三方客户
???

2023年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281,243,642.75 (6,427,025.02) 2.29
1年以内 (含 1年)
41,106,438.98 (2,754,131.40) 6.70
1年至 2年 (含 2年)
2年至 3年 (含 3年) 24,647,927.01 (2,908,455.38) 11.80
3年至 4年 (含 4年) 10,774,853.04 (2,313,153.81) 21.47
4年至 5年 (含 5年) 5,694,548.78 (2,838,155.00) 49.84
5年以上 1,389,703.07 (1,094,744.53) 78.78
合计 364,857,113.63 (18,335,665.14) ?
????

组合计提项目 应收轨道第三方客户
???

2023年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47,119,643.65 (578,028.27) 0.39
1年以内 (含 1年)
700,459.22 (39,856.13) 5.69
1年至 2年 (含 2年)
147,820,102.87 (617,884.40) ?
合计
???

组合计提项目 应收风电第三方客户
??

2023年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含 1年) 1,186,410,775.70 (1,186,410.78) 0.10
13,471,057.44 (188,594.80) 1.40
1年至 2年 (含 2年)
3,678,860.08 (88,292.64) 2.40
2年至 3年 (含 3年)
1,056,900.34 (401,437.48) 37.98
3年至 4年 (含 4年)
435,528.95 (435,528.95) 100.00
4年至 5年 (含 5年)
1,205,053,122.51 (2,300,264.65) ?
合计
???

组合计提项目 应收水处理第三方客户
??

2023年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2年至 3年 (含 3年) 200,000.00 (54,820.00) 27.41
5年以上 3,598,800.99 (3,598,800.99) 100.00
合计 3,798,800.99 (3,653,620.99) ?
???

组合计提项目 应收其他第三方客户
??

2023年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98,186,217.69 (385,064.99) 0.39
1年以内 (含 1年)
1年至 2年 (含 2年) 18,772,203.70 (328,351.98) 1.75
4年至 5年 (含 5年) 85,202.33 (85,202.33) 100.00
合计 117,043,623.72 (798,619.30) ?
???


组合计提项目 应收铁总 (注)
??

2023年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含 1年) 14,843,303.26 (14,843.29) 0.10
1,070,300.52 (10,703.01) 1.00
1年至 2年 (含 2年)
4,231,692.48 (211,584.63) 5.00
2年至 3年 (含 3年)
20,145,296.26 (237,130.93) ?
合计
???

注: 铁总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简称。


组合计提项目 应收关联方
??

2023年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059,993,560.12 (2,181,707.74) 0.21
1年以内 (含 1年)
24,804,828.31 (2,763,132.27) 11.14
1年至 2年 (含 2年)
4,029,943.31 (1,113,162.64) 27.62
2年至 3年 (含 3年)
1,088,828,331.74 (6,058,002.65) ?
合计
???

坏账准备情况
(4)

? 2023年 2022年
160,104,711.10 153,656,427.87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53,382,085.35 36,614,368.26
(30,834,675.99) (28,231,210.66)
本年收回或转回
本年核销 (6,966,781.87) (1,541,170.24)
(190,941.00) (393,704.1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年末余额 175,494,397.59 160,104,711.10
???

2023年度,本集团无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2022年度:无) 。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项目 核销金额
6,966,781.87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年度,本集团无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核销 年度:无。

2023 (2022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情况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合计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产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单位七 613,533,419.30 34,314,882.50 647,848,301.80 13.19 (887,295.15) 466,127,103.06 - 466,127,103.06 9.49 (472,802.53)
单位八
单位九 255,641,955.02 18,233,017.00 273,874,972.02 5.57 (273,874.98) 单位十 212,272,872.14 31,066,853.69 243,339,725.83 4.95 (244,617.43) 121,197,887.84 - 121,197,887.84 2.47 (121,197.89)
单位十一
合计 1,668,773,237.36 83,614,753.19 1,752,387,990.55 35.67 (1,999,787.98) ????

(7) 2023年度,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022年度:无) 。


(8) 2023年度,本集团无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2022年度:无) 。


(9) 2023年度,本集团无通过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取得的借款 (2022年度:无) 。


(10) 2023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九、6(3) 。


5、 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2023年 2022年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票据 870,053,928.56 1,307,873,106.14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云信 (中企云链平台上
1,417,574,344.29 833,549,406.57
流转的企业信用,以下简称“云信”)
合计 2,287,628,272.85 2,141,422,512.7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1)

项目 2023年 2022年
成本 2,333,407,680.64 2,171,440,332.19
公允价值 2,287,628,272.85 2,141,422,512.7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45,779,407.79) (30,017,819.48) ???

本年末,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年 月 日:人民币 元)。

(2) 2022 12 31 300,000.00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3)

年末
项目
终止确认金额
1,457,867,935.93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云信 1,014,480,153.54
2,472,348,089.47
合计
???

注: 本集团的应收款项融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云信,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很低,未出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该等应收款项未发生减值。于 2023年 12月 31日及 2022年 12月 31日,该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未计提损失准备。


于 2023年 12月 31日,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中应收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九、6(8) 。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分类列示如下:

项目 2023年 2022年
57,891,895.56 47,508,662.44
预付材料款
预付水电燃气费 22,288,554.41 19,607,224.87
其他 18,493,439.74 14,966,192.06
合计 98,673,889.71 82,082,079.37
????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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