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601016):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1-5项议案于2024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 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材料,议案6于2024年 8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材 料(议案6为《关于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于 9月6日满足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的条件)。本次 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姜利凯先生召集。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同意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476元/ 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名激励 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此部分股票共计510,000股。另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此部分股票共计10,200股。本次回购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实施。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 年现金股利已实际发放至激励对象账户中。 同意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47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前 述 2名因岗位调动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510,000股,以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476元/股回 购前述 1名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10,200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木兰200MW风电+清洁 供暖项目的议案》。本议案中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同意投资建设中节能木兰 200MW风电+清洁供暖项目(以 下简称“木兰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52,335.30万元。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黑龙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黑龙江公司”)作为木兰项目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并在黑龙江公司原有注册资本金的基础上,随着木兰项目建设进度的用款需求对黑龙江公司逐步增加资本金,增资总额约占总投资的20%。 (三)同意以公司或黑龙江公司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贷款总额不高于总投资的80%,用于木兰项目的建设。 (四)如以黑龙江公司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 保总额不超过木兰项目总投资的80%。同意在该项目建成以后,以该 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木兰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 贷款、收费权质押及担保手续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30,在北京市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为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案》。 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 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 年9月9日起至2025年3月8日止),如再次触发“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5年3月10日起重新起 算,若再次触发“节能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节能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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