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000630):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5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4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3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副董事长丁士启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梁洪流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1名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华东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4名关联董事龚华东先生、丁士启先生、胡新付先生和梁洪流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 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有色财务公司拟与有色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4名关联董事龚华东先生、丁士启先生、胡新付先生和梁洪流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 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有色财务公司拟与有色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涉及股份回购事项的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签署、执行、修改、授权、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文件; 5、决定聘请与本次回购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7、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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