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30104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54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董事、总经理李志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5月 14日披露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2),董事、总经理李志洋持有公司股份1,583,000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30,000股,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晓亮”)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3,000股,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15%)。 近日,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志洋向公司出具了《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李志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的相关承诺为: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本人在担任安联锐视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 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安联锐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安联锐视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 3、本人所持安联锐视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 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安联锐视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联锐视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联锐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 格;若上述期间安联锐视因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李志洋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李志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李志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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