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30079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20:01:14 中财网
原标题:米奥会展: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129人(其中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拟归属激励对象中有11人重复已剔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125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15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83.412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数量73.084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数量10.3275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价格均为4.25元/股(调整后)。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米
奥会展”)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25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73.0847万
股、15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10.32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16.40万股的 2.50%。其中首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2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0016.40万股的2.40%,约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6.00%;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10016.40万股的 0.10%,约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4.00%。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1.00元。
5、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 193人,包括
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
6、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日内按照相
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
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
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
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
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个月以
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3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营业总收入(不 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2022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4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2023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6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注:
1、创新业务收入指公司互联网业务收入;
2、以上“营业总收入”是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
3、营业收入完成率(R)=该归属期营业总收入实际完成值/该归属期营业总收入目标值。

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所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
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营业总收入(不 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2022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4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2023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6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2022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4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2023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6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A+100%
A 
B+ 
B80%
C50%
D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
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
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 8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 8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4、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2年 9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至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 9月 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年 10月 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2年至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至2023年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1、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 10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4年 9月 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1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鉴于原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离
职,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5人调
整为19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238万股。
2、2022年 9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至 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BINU SOMANATHAN PILLAI、LOH WAI KEONG、刘锋一、郑伟等4
名高管以及 1名激励对象程奕俊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82.2939万股不得归属,原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由193人调整为188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原238万股调整为155.7061万股,作废82.2939万股。
3、2022年 9月 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王天东等 4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88人调整为146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原155.7061万股调整为135.9161万股,作废19.79
万股。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因其个
人绩效考核等级未达到A+、A或B+而不能完全归属,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1.4646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调整事项完成后,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公告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
股票52.9018万股。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5.9161万股调整为81.5497万
股。
4、2022年 10月 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2年至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2021年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从“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25亿元或
营业总收入(不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调整为“2022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4亿元;将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条件从“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38亿元或营业总收
入(不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调整为“2023年营业
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6亿元。其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
<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
股票归属比例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该议案于 2022年 10月 25日由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5、2023年 8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2021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00元/股调整为7.33
元/股,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1.5497万股调整
为122.3244万股,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万股
调整为15万股。

6、2023年 8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 348,312,961.72元,公司业绩层面考
核目标达成率为87.078%,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7.078%,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因此作废0.9693万股;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1人考核结果不为 A+、A或 B+,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或不能全部归属,共计 0.0654万股。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公告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股票6.4653万股。本次归属事项后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万股调整为7.5万股。

7、2023年10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5749万股不得归属;鉴于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348,312,961.72元,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为87.078%,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7.078%,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作废7.6077万股;鉴于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13人考核结果不
为 A+、A或 B+,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或不能全部
归属,共计作废0.6436万股。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后2021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2.3244万股调整为
58.8748万股。
8、2024年9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2022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
成,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33元/股调
整为4.25元/股,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8748
万股调整为88.3122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33元
/股调整为 4.25元/股,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00万股调整为11.2500万股。

9、2024年9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9624万股不得归属;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
业总收入为 834,970,775.31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为
100%,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13人考核结果
不为 A+、A或 B+,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或不能全
部归属,共计作废2.1876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 9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12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3.0847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10.327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说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可申请归属所获总量的 3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年9月24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9月24日
至2025年9月23日。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所获总量的5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22日,
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
21日。

3、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1年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的不得被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2- 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第二 个归属期考核年度均为2023年度:2023年 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6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 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75%≤R<100%时,当 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R;R≥100%时, 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注1、以上“营业总收入”是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营业总收入; 注2、营业收入完成率(R)=该归属期营业 总收入实际完成值/该归属期营业总收入目 标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 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 营业总收入为 834,970,775.31元,业绩考 核目标达成率为100%。 
4、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 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 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结果 A+ A 100% B+ B 80% C 50% D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 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 合激励条件,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2、除上述离职人员外,首次授予部分113名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 13名激励对象 2023年绩效考核结果为A+、A或B+,本期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首次授予部分 1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 2名激励对 象个人绩效考核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为80%;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绩效 考核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 结果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A+100%
 A 
 B+ 
 B80%
 C50%
 D0%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N)。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归属及相关归属
股份的登记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关
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期:首次授予日 2021年 9月 24日,预留授予日
2022年8月22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
数量73.084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0.3275
万股。

(三)归属人数:首次授予部分125人,预留授予部分15人。

(四)归属价格(调整后):4.25元/股。

(五)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

(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已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本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5人)250.083073.084729.22% 
合计250.083073.084729.22%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项分数值之和位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已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本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5人)21.150010.327548.83% 
合计21.150010.327548.83%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项分数值之和位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列入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激励对象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符合归属标准,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根据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
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不包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根据授予日收
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
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83.4122万股,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22944.1935万股增加至23027.6057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
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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