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30090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20:01:16 中财网
原标题:科翔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科翔股份 (300903.SZ)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超联系电话:0755-8277397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开军联系电话:0755-8277397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6,每月查阅募集资金账户对 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11,449.32万 元,同比下滑 63.36%。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 下滑主要是毛利率下 滑、相关费用增加等所 致。公司将根据行业和 细分领域发展趋势,及 时推出有竞争力的高技 术、高附加值产品,持续
  优化产品及销售布局, 强化内部生产运营效 率,以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持股5%以上股东限售安排承 诺期满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2.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3.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 诺不适用
4.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承诺不适用
5.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6.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7.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8.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不适用
9. 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 的承诺不适用
10. 关于自有房产的承诺不适用
11. 关于租赁房产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1.1 监管措施:2024年 2月,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科翔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郑晓蓉、郑海涛、刘涛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 165号),主要内容是重大投资项目进展 披露不及时、未审议披露关联交易、未 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4年 2月 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 管理部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披露 不及时、未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下发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8号。
 1.2整改情况:公司高度重视上述 事宜,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积极开 展整改工作。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披 露不及时事项,公司于 2024年 3月签 署了终止协议并进行公告;对于未审议 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 2022年 12 月终止该交易并注销青岛科瀛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尚未实缴 出资,于 2023年 2月完成注销工作; 对于未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3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 担保。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披露了 《关于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 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程 超 张开军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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