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30090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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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06日 20:01: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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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科翔股份: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翔股份
(300903.SZ) |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超 | 联系电话:0755-82773979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开军 | 联系电话:0755-8277397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每月查阅募集资金账户对
账单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9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11,449.32万
元,同比下滑 63.36%。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
下滑主要是毛利率下
滑、相关费用增加等所
致。公司将根据行业和
细分领域发展趋势,及
时推出有竞争力的高技
术、高附加值产品,持续 |
| | 优化产品及销售布局,
强化内部生产运营效
率,以提升综合竞争力。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 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持股5%以上股东限售安排承
诺期满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4.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7.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9. 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
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 关于自有房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 关于租赁房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 1.1 监管措施:2024年 2月,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科翔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郑晓蓉、郑海涛、刘涛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
165号),主要内容是重大投资项目进展
披露不及时、未审议披露关联交易、未
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4年
2月 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
管理部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披露
不及时、未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下发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8号。 |
| 1.2整改情况:公司高度重视上述
事宜,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积极开
展整改工作。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披
露不及时事项,公司于 2024年 3月签
署了终止协议并进行公告;对于未审议
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 2022年 12
月终止该交易并注销青岛科瀛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尚未实缴
出资,于 2023年 2月完成注销工作;
对于未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3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
担保。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披露了
《关于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
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程 超 张开军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09月 0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