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20:06:22 中财网 |
|
原标题:
国科恒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科恒泰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涛 |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宛真 |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保荐人于2024年4月24日-28日对上市
公司进行2023年度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4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方式、
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
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中由广东国科
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部分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1,776.06万元(最终转出金
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延
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第三方医疗器械物
流建设项目”中由实施主体国科恒翔(天津)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恒翔”)
实施部分的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
整,并将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
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上述事项尚需经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
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本保荐机构将持
续监督募投项目后续的实际执行情况并督促
公司必要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变动情况。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保荐人于2024年4月25日对上市公司进
行2023年度现场培训) |
(2)培训日期 | 2024年4月25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培训主要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大股东和董监高股份减持最新政策、上市公
司应重点关注的重大规范事项等专题进行
了讲解,并对2023年度和2024年1-3月创业
板上市公司处罚案例进行了分享,重点介绍
了财务核算、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大股东和董监高股票交易等行为的
关注要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及瑕疵房产
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保荐代表人变更情形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涛 李宛真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