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66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01.6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6.3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52号)。 2.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22日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月16日与英诺光伏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光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如下:
2024年 7月 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 “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期办理了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销户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1 该账户原为募集资金总账户(平安银行尾号2159账户),现同时用于存放“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按“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专户披露。 三、备查文件 1.销户文件。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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