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300602):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燕,副总经理刘毅, 副总经理石为民,财务总监王林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燕女士,副总经理刘毅先生,副总经理石为民先生,财务总监王林娜女士,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33,3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7,804.9831万股的0.1096%。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董事会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燕女士,副总经理刘毅先生,副总经理石为民先生,财务总监王林娜女士《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如下:
二、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2、公司已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95.66万股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5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数由57,804.9831万股增加为58,000.6431万股。 截至目前,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燕,副总经理刘毅及财务总监王林娜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邱焕文、王燕、刘毅、石为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股份减持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邱焕文、王燕、刘毅、石为民就其间接持有飞荣达股份事项,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人股份。” (上述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减持不涉及间接持股。)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股东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及锁定股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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