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60390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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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7:45:2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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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 9月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大会
日期、时间:2024年 9月 18日上午 9:3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号 B2号楼 4层 402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9月 18日至 9月 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
三、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与会股东共同选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与会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在表决票上进行表决签字
(五)计票人和监票人现场进行表决票统计,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统计结果 (六)休会,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宣布表决结果 (七)出席会议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签字
(八)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远、祝睿
联系电话:010-8280065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号 B2号楼 4层 C402
邮编:100192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号
D区 2号楼四层 402室 |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号 B-2
楼四层 C402 |
第一百七
十条 | (二)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
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5、如公司董事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
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
式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做作出不实施
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
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公司独立董事应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
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
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应有三分之
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
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向股东大会作
出书面说明。 | (二)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
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
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应当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
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
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如公司董事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
利润分配的预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应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
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
理由,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
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
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
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其中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
事同意),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向股东大会作出书面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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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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