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601515):东峰集团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年 8月 3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7.26%股份的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9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049号公告)。 提案人提请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8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临2024-039、临2024-040号公告,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临2024-049号公告;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版)已于 2024年 9月10日披露。上述公告及披露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 报备文件 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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