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公司重大仲裁事项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77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申请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申请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 1,467,344,289.81元人民币,此金额为申请人申请仲裁金额,该案 件尚未开庭,非仲裁结果,最终以仲裁结果为准。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依据会 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仲裁 事项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日后仲裁结果的实际 发生金额为准。本公司将积极应诉、减少损失,保护本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4年 9月 7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的 《DE20242588号委托生产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24)中国 贸仲京字第 092453号)。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 请人”或“朗迪公司”)就其与本公司涉及的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 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仲裁依据: (1)2021年 8月 17日,申请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与被 申请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药品委托生产合同》,其 中第八条“纠纷问题”约定:“本合同项下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 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仲裁地为北京。” (2)基于上述约定,申请人现就《药品委托生产合同》项下 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仲裁请求: 1、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 1,467,344,289.81元人民币; 2、申请仲裁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本案债权所支出的律 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 3、申请仲裁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四)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会密切关注案 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12个月累计的诉 讼、仲裁案件涉及金额合计约 16.45亿元(包含本次仲裁案件),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77%,达到披露标准。具体情 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作为起诉方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的 合法权益,打击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并已成立专项小组积极追讨 相关款项。公司作为被诉方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应诉,减少损失,妥善处理,积极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已终审判决或结案的诉讼、仲裁案件, 公司已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 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 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对本公司本期 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案件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披露的仲裁事 项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日后仲裁结果的实际发 生金额为准。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本案件的仲裁进展情况,本公司将积极跟 进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DE20242588号委托生产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24) 中国贸仲京字第 092453号)。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9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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