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300442):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8:26:34 中财网
原标题:润泽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文件以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9月 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25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5日 9:15—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9月 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9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9月 18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号京津冀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 3F润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表决的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上述提案 1.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4年 9月 23日(星期一)8:30—16:30,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出示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 2024年 9月 23日(星期一)16:30前送达本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在出席会议签到时,必须出示以上有关证件的原件。

5、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国进
联系电话:0316-6081283
联系传真:0316-60812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号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办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42
2、投票简称:润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1.00《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 案》   
附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签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 股东)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东地址   
联系电话   
如委托他人参加,请填写以下信息: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年 9月 23日下午 16:30之前以信函、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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