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301037):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27日 09:15至09:25,09:30至 11:30,13:00至 15:00; 为:2024年9月2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 6、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3幢公司会议 室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 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 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1.00-3.00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投 票,应选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4.00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8:3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或者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 表参见附件三)。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 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 式办理登记。邮件、传真或信函须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书面信函登记以签收 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3幢上海保立佳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21-31167902 邮政编码:201109 4、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3幢2层。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灿 电 话:021-31167902 传 真:021-57582520-808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6、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3幢上海保立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7、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保立佳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 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 授权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3、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如果股东不作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37”,投票简 称为“保立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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