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大正元 股票代码:003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北\飞跃中路东\规划路 南\飞跃东路西宝来雅居住宅小区14a[幢]103号房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北\飞跃中路东\规 划路南\飞跃东路西宝来雅居住宅小区14a[幢]103号房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因减持导致持股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9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英才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所持有的吉大正元部分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才投资减持股份数量共计 319,000股,持股比例由5.16475%降至 4.99999%,不再具有吉大正元 5%以上股东的身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 在吉大正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4年 7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4-05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英才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万股(占吉大正元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1.54942%,占吉大正元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数总股本比例的 1.5923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英才投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进行权益变动事项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英才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19,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英才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681,000股,占吉大正元目前总股本的 4.99999%,占吉大正元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数总股本比例的 5.13852%,不再为吉大正元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00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数为 9,681,0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股份比例的 100%。信息披露义务人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履行义务。 除上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吉大正元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秦宇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5、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秦宇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秦宇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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