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68838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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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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