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002097):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9:36:12 中财网
原标题:山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2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清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6,99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03%)的股东何清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238,5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0,746,1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1,492,3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清华先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何清华先生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何清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何清华96,992,5959.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安排及投资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何清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238,5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5、减持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0,746,1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1,492,3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具体减持数量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何清华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减持股份前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持股 5%以上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上述持股 5%以上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何清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何清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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