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是黎莉、李学靖、张鹏、李潇、柴广跃、陈群荣、李天明)。会议由邬若军董事长主持,部分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投资能够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本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的人士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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