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30084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川发精选3号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21:00:52 中财网
原标题:康华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川发精选3号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华生物
股票代码:3008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川发精选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备案编号:SVK954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号B座 42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 9月 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华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康华生物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实施的股份受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 认等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康华生物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宁波圣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方/川发 精选 3号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川发精选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川发证券基金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川发精选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备案编号:SVK954
3、管理人公司名称: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管理人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号 B座 42楼
5、管理人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宋贵祥
7、管理人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8、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E3QM76
9、管理人成立日期:2019年 1月 18日
10、管理人营业期限:2019-01-18 至 长期
11、管理人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管理人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 B座 42楼
13、管理人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66.6667%
2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3.3333%
1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管理人川发证券基金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 别职务国籍长期居 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康华生物 任职情况
宋贵祥董事长中国成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川发精选 3号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康华生物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实施的股份受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倘若有基于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出现相关权益变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恪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及时完成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4年 9月 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买方与卖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卖方持有的康华生物 8,079,027.00股股份,占康华生物总股本的 6.0000%(占剔除康华生物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 6.20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 份数量 (股)持股占 总股本 比例持股占剔除回 购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持有股份数 量(股)持股占总 股本比例持股占剔除回 购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
四川发展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川发精选 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0008,079,027.006.0000%6.2056%
合计0008,079,027.006.0000%6.2056%
说明:上表中的“持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是以扣除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 4,460,450股后的总股本 130,189,999股为基数计算的。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年 9月 6日与宁波圣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其持有的 8,079,027.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00%(占剔除康华生物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6.2056%),受让价格为每股 43.6216元,受让总价为 352,420,084.18元。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转让方:宁波圣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川发精选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 9月 6日
3、标的股份的转让及支付
(1)转让股份数量:8,079,027.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0%(占剔除康华生物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 6.2056%)。

(2)股份转让价格:43.6216元/股,转让总价为 352,420,084.18元。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人民币 100,000,000元;受让方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相关确认意见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人民币 181,936,067.34元,即前两次合计支付至交易总价款的 80%;受让方于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交易总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70,484,016.84元。

转让方同意,对于其已收到的受让方支付的第一、二期交易价款,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或者转让方根据下述第 5条约定解除本协议之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前不进行对外划款或者资金转出交易。

4、交割安排: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日后十(10)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完备性审核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并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相关确认意见后五(5)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过户登记手续。

5、违约责任:受让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转让方支付各期交易总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按未支付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相关交易价款足额支付完毕之日。受让方逾期支付第三期交易价款超过五(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本协议,要求受让方限期将标的股份转回并过户登记至转让方名下,以及要求受让方按照未支付交易价款20%的金额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且转让方应在标的股份转回并过户登记至转让方名下后五(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付股权转让款无息退回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6、税费承担:为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税金及各种手续费用,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由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7、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协议双方有效签署之日成立并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筹资金。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
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是否转让方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上述情形。

七、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交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 在不确定性。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管理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4年 9月 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管理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4年 9月 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称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 京路 182号
股票简称康华生物股票代码300841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川发精选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号 B 座 42楼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 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后数量:8,079,027.00股 变动后比例:6.0000%(占剔除康华生物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 6.2056%)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未来 12个月 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不适用
负债,未解 决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 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管理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4 年 9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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