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9月 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间、召集人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再经其他部门批准,不需要再履行其他手续。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办理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章程的变更; (9)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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