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6:00:28 中财网
原标题:华灿光电: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3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祁卫红女士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祁卫红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祁卫红女士未持有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祁卫红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年 9月 26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祁卫红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 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司证券代码:300323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兆洪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超
成立日期:2005年 11月 8日
公司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 8号
公司邮政编码:430023
公司电话:027-81929003
公司传真:027-8192900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 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2)。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祁卫红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祁卫红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熟悉证券、会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专注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在资产重组、股权并购、IPO上市审计方面具备丰富经验。2014年起任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专家征询委员会委员;2015年评选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河北注协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2018年选拔为中注协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委员。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基于征集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情形。

五、 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征集方案
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年 9月 20日(星期五)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 9月 20日至 2024年 9月 24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日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 8号
收件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沈童
邮编:430023
联系电话:027-81929003
传真:027-81929003
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祁卫红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祁卫红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24年 9月 26日召开的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 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4.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注:对于每一项提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