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开元(300338):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预重整一案选任临时管理人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开元 公告编号:2024-071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预重整一案 选任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者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2、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且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4.1条第(九)项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预重整一案选任临时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于2024年9月10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选任临时管理人公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w_detail/2024/09/10/3165.shtml?dh=2),具体情况如下: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为重大破产案件,鉴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选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之规定,长沙中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案采取公开随机摇号方式选任临时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29日,注册地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172号,法定代表人为江勇,登记机关为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 40266.969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教育管理;教育咨询;以自有资产进行教育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各类教育的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教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转让;人力资源培训、服务;培训活动的组织;人才培训;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承办展览展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人工智能应用;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辅助设备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图书互联网销售;软件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互联网广告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互联网科技技术开发;互联网科技技术转让;互联网科技技术咨询;互联网科技技术服务;音乐及视频产品互联网销售;电子产品互联网销售;农产品互联网销售;文化艺术品互联网销售;职业技能鉴定;住宿;餐饮服务;通用仪器仪表、机电设备销售;贸易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入选人民法院一级或相应级别管理人名册; 2、自2020年1月1日起办结过2件及以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需提供法院裁定书); 3、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视为一家机构,仅能以一家名义参与报名; 4、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以律师协会或破产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5、申报机构或联合体主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6、申报机构或联合体主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3.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下午5: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主体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同时报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主体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申报机构作为案件临时管理人,并从剩余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申报机构作为备选临时管理人,如遇符合公告条件的申报机构不足三家,则重新公告。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冯茜0731-85798336 二、公司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1、2024年6月28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仪器”)送达的《关于申请法院对开元教育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通知》,开元仪器已向长沙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2、2024年7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2024-064),公司尚未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 3、2024年8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2024-066),公司尚未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披露义务。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网站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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