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科技(68803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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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7:21: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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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星环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环科技”、“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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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
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
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或违背
承诺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
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做的各项承诺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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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范等 |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督
促公司规范执行内控制度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了审阅,不存在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
查,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该等
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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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
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
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该等
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公司短期内无法盈利且持续存在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8,916.81万元和-19,161.43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28,824.30万元和-19,120.32万元,公司呈现持续亏损的状态。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 116,696.72万元。
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系公司专注于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等基础软件领域研发,坚持“自主研发、领先一代”的技术发展策略,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在研发、销售及管理等方面持续投入较大,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尚未形成突出的规模效应,不能完全覆盖各项期间费用及成本的投入所致。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公司预计未弥补亏损将继续扩大。
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增长,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需求、技术更新迭代、公司自身发展战略、人才储备、市场开拓能力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行业竞争加剧、不能顺利开展研发活动并形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对公司资金状况、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造成影响,未来能否扭亏仍有不确定性,无法保证短期内实现盈利或进行利润分配。
(二)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持续投入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24,481.75万元和 12,841.13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88%和 91.63%。公司研发投入持续保持较高规模,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技术壁垒高、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技术更新迭代快等特点,需要不断保持大量的研发人员、时间和资金投入。未来,公司将持续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研发投入,以进一步提高新老产品的成熟度和竞争力,巩固技术方面的先进性,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可能导致公司扭亏为盈的周期延长,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三)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风险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6,258.25万元和 12,095.44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50%和 86.31%,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销售费用持续保持较高规模,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公司为加速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公司软件产品、拓展销售覆盖地域、服务更多类型客户、进一步扩张公司规模,公司从事销售活动及售前支持工作的人员数量及工作量增加。此外,公司软件产品专业性强,需要更专业的销售及售前支持投入帮助合作伙伴和客户理解新技术及产品应用,因此公司投入大量资金招聘及储备复合型人才。
未来,若公司收入增长不达预期、新产品开发或销售不利,较高的销售费用规模可能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偏低的风险
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元浩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磊、吕程、佘晖及赞星投资中心合计控制公司 22.48%的股份。
公司正在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此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此次发行完成后,孙元浩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表决权比例将进一步被稀释。
若公司其他股东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潜在的投资者收购公司股份,公司可能因股权结构分散而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情形,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发展战略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不确定性。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上半年 | 2023年上半年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 | 14,014.55 | 13,796.63 | 1.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120.32 | -18,951.99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20,566.14 | -20,990.59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29.24 | -24,679.02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6月末 | 2023年末 | 增减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6,090.42 | 144,330.08 | -12.64 |
总资产 | 152,230.83 | 179,286.41 | -15.09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上半年 | 2023年上半年 | 增减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8 | -1.5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8 | -1.57 | 不适用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上半年 | 2023年上半年 | 增减幅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1.7 | -1.7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4 | -11.68 | 减少 2.4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15.21 | -12.93 | 减少 2.2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1.63 | 76.25 | 增加 15.38个百分点 |
2024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客户数字化预算执行节奏放缓,采购决策以及验收流程延长,市场增长动力减弱。受此影响,2024年 1-6月公司收入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与去年同期相比小幅增长 1.58%。
公司持续在研发及实现产业化方面投入大量的资源,同时目前的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虽然已经实现了核心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但是规模效应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不能完全覆盖各项期间费用及成本的投入,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减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分布式技术、数据库技术、编译技术、数据云技术等基础软件领域的研发,始终坚持“自主研发、领先一代”的技术发展策略,注重技术研发的前瞻性。自 2015年以来,公司已在关系型分析引擎、流处理引擎、容器云技术、数据云服务、多模型数据的统一处理技术等诸多领域实现多项技术突破,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大数据软件产品在数据存储管理层、计算引擎层、编译器层、资源管理层实现了统一重构,在大数据核心基础软件领域实现对国外对标企业产品的替代。自成立以来,星环科技大数据基础平台自底向上研发了核心组件,逐步脱离了国外开源大数据框架的束缚。
围绕数据集成、存储、治理、建模、分析、挖掘和流通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个阶段,公司研发了一系列软件产品,包括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等软件产品、软硬一体机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实现“一站式”数据管理解决方案。
随着大数据应用的普及,以及公司产品的不断研发推广,终端用户群体保持快速增长。公司作为大数据基础软件产品提供商,产品化程度较高,不局限于某一行业,可以快速在不同行业实现广泛布局。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技术和大数据全周期解决方案能力成功满足了各类客户多个业务场景的需求,得到了众多客户的认可。
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自研的大数据基础平台,公司发展了包含系统集成商、独立软件开发商、软件开发工程师、高等院校等一系列活跃参与者的“生态”闭环。多年的生态建设为公司培养了一批优质的开发者以及合作伙伴,扩大公司产品品牌影响力,助力我国大数据行业生态建设,也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选用育留”人才管理体系,重视员工的能力建设和职业发展,促进员工与企业同创共赢,为业务发展输送优秀人才。优秀的核心团队以及完善的长期人才培养机制为公司建立了较高的人才壁垒。
综上所述,公司 2024年上半年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上半年 | 2023年上半年 | 增减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032.52 | 10,269.44 | 7.4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1,808.61 | 250.40 | 622.28 |
研发投入合计 | 12,841.13 | 10,519.84 | 22.0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1.63 | 76.25 | 增加 15.3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4.08 | 2.38 | 增加 11.70个百分点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增长主要系研发人员数量增长、人均薪酬水平提升所致。2024年上半年公司开展了 2024星环分布式分析型数据库 Transwarp ArgoDB等 11个研发项目,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139个,实用新型专利 1个,外观设计专利 2个,软件著作权 419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各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 61,767.31 | 61,767.31 |
2 | 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建设项目 | 48,770.44 | 48,770.44 |
3 | 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软件研发项目 | 24,245.54 | 24,245.54 |
合计 | 134,783.29 | 134,783.29 | |
截至 2024年 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86,098.9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52,062.55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062.5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49,000.00万元。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0,968.92万元,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0,631.38万元,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软件研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4,498.63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元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6.7863万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范磊、吕程、佘晖、上海赞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606.8626、151.9779、86.9515、753.7589万股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一多获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3.08万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直接持有的股份 2024年上半年未发生减持,也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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