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益通(30043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7:30:36 中财网
原标题:诚益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凯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27号6层会议室。

(六)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8人,代表股份91,030,9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9,792,0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88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1,238,8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37%。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0人,代表股份3,776,0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82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740,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5%;反对2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6%;弃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85,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88%;反对2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9%;弃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74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0%;反对216,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2%;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4,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12%;反对216,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33%;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55%。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74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0%;反对216,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2%;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4,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12%;反对216,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33%;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55%。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指派穆铁虎律师、赵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