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603019):中科曙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38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36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军、翁启南需对议案2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议案3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现场登记方式: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登记时间,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证券法务部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邮箱登记方式: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在登记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登记文件彩色扫描件办理登记,届时持邮箱回复确认书参会。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100193。 3、联系方式:电话:010-56308016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7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7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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