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8:11:33 中财网
原标题:长源电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7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 2024年 9月 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9月 2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9月 27日(星期五)下午 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24年 9月 27日(星期五)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9月 27日(星期五)下午 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国家能源大厦 2楼 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正常工作调整,王强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郑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顺;联系电话:027-8871713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27-8871713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9月 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1. 委托人名称: ,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1. 委托人名称: ,
3. 对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盖单位印章。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 标明表决结果。同
“ ” “ ” “ ”

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

栏目中用 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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