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002918):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9月 10日(星期二)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萧礼标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文华南路保利中心 T2栋蒙娜丽莎大厦 30楼会议室。 6、债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4日(星期三) 7、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 39名,持有未偿还债券共计2,712,525张,代表的“蒙娜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271,252,500元,占“蒙娜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23.2065%。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 4名,持有未偿还债券共计 168,772张,代表“蒙娜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16,877,200元,占“蒙娜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1.4439%;参与通讯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 35名,持有未偿还债券共计 2,543,753张,代表“蒙娜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254,375,300元,占“蒙娜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21.762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受托管理人代表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712,525张,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271,252,500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100.00%;反对票 0张,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0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0.00%;弃权票 0张,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0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0.00%。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韦显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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