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20:50:56 中财网
原标题:星源材质: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4年 9月 27日 14:30时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 9月 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9月 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2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星源先进材料产业园 2栋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 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林志伟先生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 9月 26日下午 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凡涉及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 2024年 9月 26日下午 16:30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上述登记材料中涉及授权委托书的,如股东为外籍自然人或根据境外法律设立的实体,则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股东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或律师出具的见证文书予以认证;如公证文书为外文,亦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公证文件及其中文译本(如适用)的原件一份由公司留存。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陈晟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2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 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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