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68856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4年 8月 7日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 (4)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5)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6)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7)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保荐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上半年亏损的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624.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10.21%;实现净利润-898.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8.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6.27万元,同比下降 45.32%。 本报告期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系: 1、为开拓部分优质客户,公司相关项目的报价相对不高,同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原材料成本有所上涨; 2、公司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和研发创新,本期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有所增加。 保荐人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亏损的相关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日益重视以及环保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公司在水处理设备及系统集成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均在不断增强资金实力、提升自身技术水平。 虽然公司在凝结水精处理和海水淡化等领域具备一定技术优势和市场份额,但未来依然面临来自其他参与者的市场竞争风险,而在常规除盐水和污水处理领域,存在市场竞争者较多、市场集中度较低的情况,公司未来在上述领域的市场拓展等方面可能将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 2、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服务的客户主要为各大发电集团、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项目承接均通过独立招标或询价完成,与直接客户进行合同的签订以及项目的合作,但我国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集团化经营管理的特点导致了公司对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主要服务的客户集团出现信用风险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当年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公司承做的项目客户付款周期较长,公司从项目中标到质保金收回通常需要2-3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加之项目执行过程中,公司需要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供应商货款等,行业经营特点以及业务模式决定了公司的快速发展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支持。同时,下游客户在环保水处理系统的招标中,通常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资金情况和资产规模存在较高的要求,需要公司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做保证。另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以及下游行业的逐渐拓展,为满足客户需求,未来公司可能将会更多地采用 EPC、BOOT等方式承接合同,公司未来在建工程等资产类科目可能会进一步上升,上述业务形式对公司在资金实力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大规模使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将可能在短期内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若存在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将会对公司快速扩大经营规模以及提升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4、新业务开展风险 2021年,公司涉足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公司已于 2023年完成该合同 17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的交付,实现收入 1,353.98万元,同时,公司已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装备领域已取得 13项发明技术专利,并已完成规模化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产线铺设。公司未来在该领域仍需要投入资金持续进行研发及市场开拓,若研发完成的产品未受到市场广泛认可,或资金投入超过预期且未能获得内外部融资支持,或国家在该领域的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公司开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可能面临经营不达预期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增长的风险 受行业经营特点影响,公司客户一般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进行结算。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规模亦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随着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一方面,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和较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可能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出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收周期延长甚至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会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金额总体较小。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的进度与公司实现收入并收到客户大部分合同款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如未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而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无法保持相应的增长,公司可能会存在流动资金紧张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业务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 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等文件,公司销售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搭载的自主开发操作系统软件可作为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来无法被继续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可能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从事的环保水处理业务通常为整个电厂、冶金厂、化工厂等主体建设工程的一部分,项目交付与业主主体建设情况息息相关。由于公司下游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可能出现国家宏观调控或业主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停建、缓建,其他工程未能按照计划推进,配套水处理系统无法按期交付验收的情况。如果项目出现延期的情况,将给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行业属于战略新兴行业,由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及行业竞争均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行业竞争显著加剧,或行业技术发生根本性转向,抑或宏观经济或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可能给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一方面,公司从事的环保水处理业务通常为整个电厂、冶金厂、化工厂等主体建设工程的一部分,项目交付与业主主体建设情况息息相关。由于公司下游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具有较高的关联性,产业链具有较强的自下而上的政策传导性,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产业政策导向的调整,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影响。若下游客户因国家宏观调控或业主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停建、缓建,其他工程未能按照计划推进,配套水处理系统无法按期交付验收等情况,将给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国家产业规划和补贴政策促进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所处行业的快速发展,但倘若新能源相关的产业政策出现根本性转向,或行业发展规划出现实质性改变,又或相关补贴出现退坡,都将引致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市场波动,继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公司于 2024年 1月 23日收到上海交易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内容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万中、沈学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96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公司未按照实际工作工时情况对管理人员、仓管人员的薪酬在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中进行分摊,还将少量原材料卸货费用等搬运费误计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列支和管理不规范;公司 2022年召开的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中的召开方式、会议地点与实际情况不符。经讨论,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万中、时任董秘兼财务总监沈学恩予以口头警示。”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万中先生的通知,上海市公安局于 2024年 3月 26日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万中取保候审,期限从 2024年 3月 26日起算。目前,沈万中能够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 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624.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 10.21%,主要系报告期内完工项目有所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8.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8.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6.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5.32%,主要系:(1)为开拓部分优质客户,公司相关项目的报价相对不高,同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原材料成本有所上涨,(2)公司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和研发创新,本期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有所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4.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86.61%,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及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嘉兴市创新型企业”等荣誉称号,并建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专注于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公司的产品范围涵盖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等,在国内的核电和火电行业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以及大型海水淡化系统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一)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为依托,聚集了一支拥有多年能源工程、电气控制、自动化控制以及机械工程等专业领域经验的核心技术团队,具有完整的水处理系统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研发、设计到集成、生产的实现能力。 在水处理业务领域,公司在国内核电和火电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以及市场竞争力,是国内极少数能够提供满足核电厂生产要求的凝结水精处理设备的供应商。凭借核心技术实力以及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水处理系统产品目前已应用于中核方家山核电 2×1,000MW机组工程、中核福清核电 2×1,000MW机组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 K-2/K-3核电 2×1,000MW机组工程、中核福清核电“华龙一号”2×1,000MW机组工程、中核田湾核电 2×1,000MW机组工程等国内外重点项目;正在执行中的业务合同包括中核海南昌江 3、4号核电 2×1,200MW机组工程、中核示范快堆 2×600MW机组工程、漳州核电厂 3、4号及江苏绿能项目一期 4×1000MW机组工程、中核 CX一期 2×600MW机组工程、国能宁夏六盘山 2×1000MW机组工程、京能涿州京源热电厂 2×1000MW机组工程、国能宁夏中卫 4×660MW机组工程等项目。其中,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华龙一号”国内首堆工程及国外首堆工程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均系公司提供。对于我国鼓励的具有示范效应的快堆等先进核能技术的落地,公司也积极配合并参与示范快堆工程的商业化应用,在该等技术领域已处于行业先行地位。 公司在除盐水行业中的海水淡化领域也具有技术优势。凭借多年在水处理领域的积累和自主创新,公司成功将低温多效(MED)与反渗透(RO)系统相结合的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应用到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万吨/天海水淡化项目中,该项目系截至 2023年末国内 156个海水淡化项目中仅有的 2个利用“反渗透膜+低温多效”(即热膜耦合)工艺的项目,也是由国内公司承做的少数日产规模在 10万吨级以上的海水淡化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燃料电池技术总监具有近 20年的燃料电池研发和生产经验,曾在中国、欧洲、美国的科研院所和头部燃料电池公司任职并积累了包括膜电极、双极板、电堆、系统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完整燃料电池技术,具备多年的一线生产和研发经验。其余研发人员也大多来自于国内较为领先的燃料电池企业或科研单位,拥有燃料电池领域的研究基础和经验。公司研发团队在国内外燃料电池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燃料电池的深刻理解,已成功研发了高性能车用膜电极、高耐腐蚀性金属双极板、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掌握了低铂膜电极技术、膜电极高效涂敷工艺、五合一和七合一膜电极精准装配技术、高性能双极板涂层技术、电堆设计和制造技术、电堆叠堆工艺、燃料电池低温保存与启动技术、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与集成技术、系统冗余控制技术、系统容错报错高可靠性控制技术、电-氢-电零碳智慧多能互补站集成等技术。 基于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公司较好地实现了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并依靠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的产品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浙江制造精品”以及“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等多项荣誉。 (二)形成多维度的产业链研发生产能力 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部分行业参与者拥有核心部件膜电极或双极板的研发生产工艺,部分行业参与者则主要掌握电堆生产或系统集成研发制造技术,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核心部件及系统整体两方面兼而有之的较少。公司研发团队在国内外燃料电池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燃料电池的深刻理解和钻研,已掌握了膜电极、双极板、氢燃料电池电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整机系统等四大领域的核心技术,成功研发了高性能车用膜电极、高耐腐蚀性金属双极板、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实现了多维度的产业链研发和生产能力。 在膜电极领域,公司掌握了低铂膜电极技术、膜电极高效涂敷工艺、五合一和七合一膜电极精准装配技术;在双极板领域,公司可生产性能更优的金属双极板并研发了高性能双极板涂层技术;在电堆领域,公司掌握了高效电堆叠堆工艺和燃料电池低温保存与启动技术;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公司在系统设计与集成、系统冗余控制、系统容错报错高可靠性控制等方面均具有优良成果,并自主开发了燃料电池系统控制软件;在氢储能和氢发电领域,公司掌握了电-氢-电零碳智慧多能互补站集成技术,同时在电解槽核心零部件方面,公司自主研发了采用新型涂布成膜工艺制成的第三代碱性电解槽复合隔膜可实现量产。 公司是目前行业内少数可实现氢燃料电池关键部件膜电极和双极板、电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等维度自主研发和生产的企业,通过核心部件的自产及整机系统构建,公司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各环节生产成本,也可进一步保障产品质量,从而可不断构筑和巩固技术壁垒,继而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拥有一体化的全方位综合服务体系 环保水处理系统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均是运作一体化的综合系统,需要各硬件部分以及软件高度配合才能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设计、采购、管理、调试等全方位的技术服务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具有一定的一体化服务优势。 (1)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作为专注于环保领域先进制造的企业,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集环保水处理工艺系统、水处理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氢燃料电池核心部件、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整机系统的研发、设计与集成于一体的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体系,且拥有一支技术实力过硬、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的研发和技术团队,形成了较强的研发设计水平。 (2)良好的采购控制能力:一套完整的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集成涉及到数百种不同类型部件、设备和系统的组合与调试,原材料的选型与供给关系到整套系统的造价、质量等关键问题。经过长期研发和项目的经验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供应链管理方案,与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系统的部件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3)完善的项目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项目经理负责制度,根据交付计划在合同执行的初期即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负责对每个具体的项目进行分配和监督。同时,公司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对用户的要求及时反馈并快速解决,为用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4)高效的现场服务能力: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现场服务队伍,包含资深的水处理专家、氢能源专家、项目经理及工程调试技术人员,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可全自动运行的全套水处理系统软件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软件,能够在现场安装、调试各个环节指导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系统投运并实时监控。 (四)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在电厂水处理领域,公司主要面向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电投集团等国央企大型发电集团以及各大地方发电集团,目前已经提供了数百套水处理项目的系统设计、设备集成等产品和技术服务,项目质量和服务能力得到了诸多客户的广泛认可,已形成良好的市场美誉度和品牌知名度。其中,公司作为中核集团多年的合格供应商,在以“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为核心,涵盖“废水处理系统、化学加药系统、汽水取样系统、海水淡化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设计、生产、调试和服务;离子交换树脂产品销售服务”等多方面,为中核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在业务广度和深度方面都与客户保持了较为良好、持久的合作关系。 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2022年,公司已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约定双方协同推进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积极推动在以(嘉兴、上海)市作为牵头城市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实现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为国家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核心技术自主可靠、规模化、高性能、低成本的产品。2022年,公司已向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交付用于特种作业工程车的 100kW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2022年,搭载公司研发生产的 HYPSR-04(70kW)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一款由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入选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 7批)。2022年公司自主设计并研发的 HYPSR-04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配套的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8.5米公交车通过国家工信部公告。2023年公司交付了搭配公交车的 17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并形成收入。公司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的研发和商业化应用已打开良好局面,预计随着合同及订单的交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将进一步提高,未来公司产品在商业应用方面的覆盖深度和广度将持续增加。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未发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单位:万元
(二)研发进展 单位:万元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未发现公司存在新增业务。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应尽快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十一、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未发现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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