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实施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6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施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中标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特许经营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水务登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登封水务”)作为项目公司,与中原环保、登封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订扩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具体 实施。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 项目 2、项目地址: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预留地块(登封市焦 河西侧、郑登快速通道北侧、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南部纸坊村南侧)。 3、项目投资:预估 1.36亿元,以最终评估结果为准。 4、项目内容:扩建项目存量资产收购、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5、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TOT模式,由登封水务作为项目 公司,与中原环保、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订扩建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投资、融资和运营、维护等。 因登封水务是登封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主体,为加强污水处理统一运营管理,提升登封水务整体运行效 率,登封水务与中原环保、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约定将 原一期项目和扩建项目进行合并运营,并签订合并运营协议,特 许经营期限 20年。 6、项目规模:本次扩建项目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3万 m3/ 日,与原一期项目(3万 m3/日)合并运营后,整体处理规模将达 到 6万 m3/日。 7、服务单价:本次扩建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2.49元/m3, 原一期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1.1元/m3,合并运营后污水处理 服务费单价统一按照 1.795元/m3执行。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 2024年 12月 31日之前向 登封水务交付扩建项目资产,相应资产完成交付且开始商业运营 日起开始合并运营,执行合并运营单价。 8、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结合项目进度、 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融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深耕登封市场、强化区域 发展、发挥协同效应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污水 处理经营优势,提升公司污水处理规模,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实力, 项目具有良好效益,有助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提升公司可持续 发展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受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变化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扩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3、一期项目和扩建项目合并运营协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