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000952):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9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立刚先生、龚铖先生、郭韶智先生、方智先生、刘波先生、石守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郭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郭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郭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所有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立刚,男,1972年生,大学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截至目前,胡立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处任职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龚铖,男,1987年生,博士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历任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武汉华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命健康产业工作专班负责人等职务。 截至目前,龚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郭韶智,男,1969年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广济药业研究所所长、广宁制药厂副厂长、广济药业监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广济药业董事、副总经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郭韶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9,205股,其中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4,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方智,男,1982年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国镜药物研究院副院长。 现任广济药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方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波,男,1976年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武汉服装进出口公司董事长助理、中方信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中铁新时速运输设备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武汉东方神马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事业一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广济药业董事。 截至目前,刘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石守东,男,1971年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长江产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三部总经理兼长江长盛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长江长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石守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郭炜,男,1974年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与财税系主任、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济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郭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洪葵,女,1966年生,博士研究生。曾在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工学院任教,历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科研处处长、副教授,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PI教授。现任武汉大学药学院教授,中国药理学会海洋药物药理委员会常务委员,广济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洪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梅建明,男,1971年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地方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财政学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财政学会理事,广济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梅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