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新(600234):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计划于2024 年6月12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 司股份,拟增持数量合计620,000股-1,120,000股。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 划的实施期限已过半。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 以上增持主体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 份合计762,232股,其中独立董事邹志强先生、监事崔林军先生、 监事刘益良先生因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及自身资金安排等 原因,增持数量尚未达到其本人计划增持数量的下限,其他增持 主体的增持数量已达到或超过其本人计划增持的数量下限。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部分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 完成实施的风险。 2024年9月11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 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合计620,000股-1,120,000股, 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等事项,拟增持的股份数量维持不变。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 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6月12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不 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以上增持主体已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62,232股。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安升女士持有公司11,033,5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0%,与其一致行动人郑俊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16,433,8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6%。 上述增持主体中,独立董事邹志强先生、监事崔林军先生、监事 刘益良先生因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及自身资金安排等原因,增持数量尚未达到其本人计划增持数量的下限。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部 分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 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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