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新筑股份(00248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6:50:44 中财网
原标题:新筑股份: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浦发银行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四川发展兴欣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兴能”)为保证60000m3/a短流程钒电解液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钒电
解液项目”)的资金需求,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
(一)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22,500.00万元。

(二)授信期限:1年。

(三)授信品种: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不超过3.95%/年)。

(四)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

(五)借款目的:用于钒电解液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可用于归
还因钒电解液项目建设形成的股东借款)。

(六)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钒电解液项目形
成的还原、萃取、除油等主要设备抵押担保,川发兴能其他股东四川省兴欣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钒”)对公司超出资比例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七)授信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该笔融资业务具体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024年9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本次公司为川发兴能的单笔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川发兴能
住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漫城商业街101号负1号(仅限 行政办公、通讯联络)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张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 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专用设备修 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 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川发兴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钒电解液制备业务的实施主
体。截至目前,川发兴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主要财务数据
川发兴能成立于2023年12月18日,其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733.53
净资产9,823.94
负债总额1,909.59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1,909.59
或有事项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
资产负债率16.2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205.33
净利润-176.0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浦发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被保证人川发兴能
保证人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项下全部债务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债权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川发兴能拟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抵押人川发兴能
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抵押物钒电解液项目形成的还原、萃取、除油等主要设备
抵押物价值账面原值不超过3亿元(以最终评估价值为准)
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项下全部债务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
抵押期限6年
(三)其他股东反担保情况 
川发兴能的其他股东兴欣钒对公司超出资比例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风险控制
公司本次为川发兴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钒电解
液项目建设,满足其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川发兴能的其他股东兴欣钒对公司超出资比例的担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为川发兴能提供担保期间,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相关风险整体可控,故未要求川发兴能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2,500.00万元,
担保余额为48,586.23万元(上述均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90%、34.15%。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35,900.00万元,担保余额297,052.7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06.39%、208.80%。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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