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宁波韵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7:00:57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4-05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
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29.9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063%
累计已回购金额6,747.3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28元/股~5.8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金额下限为7,500万元,上限为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9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299,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6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1978%,成交的最高价为5.80元/股、最低价为5.2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7,472,982.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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