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83214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玉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时间、方式、程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58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04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53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 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1,58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及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告编 号:2024-0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58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 制度》(公告编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58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怀亮、杨继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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