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603259):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4-062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前两次分别于2024年 2月 5日及 2024年 5月 22日累计完成人民币 20亿元 A股股份回购后,公司于 2024年 9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利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1.0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5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9月 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为 522,3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 0.0179%,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38.6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37.3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7,6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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