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68835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1-6月(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报告期”),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华盛锂电存在重大问题。 二、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大幅下滑。主要原因为受2021年国内电解液材料市场井喷态势的影响,行业内电解液添加剂进行了大规模产能扩张,报告期内行业内电解液添加剂新增产能的逐步释放,市场逐步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作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VC和FEC产品价格仍处于低谷期。同时,公司布局的锂电池电解质材料双氟代磺酰亚胺锂和负极材料都还处于项目建设阶段,业绩释放尚需时日。 如未来行业内竞争态势仍将持续,公司新布局项目未能按期投产使用,短期内公司仍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盈利能力薄弱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路线替代风险 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新型技术路径如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等可能对现有的液态锂离子电池产生冲击。若未来锂离子电池的性能、技术指标和经济性被其他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超越,锂离子电池的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占甚至替代。锂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也可能发生变化,固态电解质可能会逐渐替代传统的有机液态电解液,从而导致对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需求下降。电解液中添加剂的质量占比一般在2%-10%,成本占比约10%-30%。主流添加剂VC的添加比例在1%-3%左右,且在磷酸铁锂配方中占比会更高;FEC添加比例在2%-10%左右,如出现三元电池技术路线大幅替代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市场份额,则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少。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作为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供应商,若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实现技术进步或转型,则收入和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2、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风险 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密集型的属性,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如果公司未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技术发展方向,未能成功研发并取得预期技术成果、技术成果不能较好实现产业化,或者出现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的情形,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具有易燃、有毒等化学性质。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或者设备故障,而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一定的人身和经济损失。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逐步增强,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与法规要求日益完善和严格。未来,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提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 2、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相关部门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若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则有可能被限产、停产或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 3、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各电解液厂商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需求量主要根据电池厂商或其自身设计的不同类型电解液的配方决定,不同电解液配方在添加剂种类和添加比例方面存在差异。因此,若未来电解液配方发生调整或公司产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则终端客户及产业链厂商基于自身配方需求和供应链健康、稳定的考虑,可能会要求电解液厂商选择向生产公司同类产品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目前行业内对锂电池的性能要求在逐步提高,要求其具备更长寿命、更长续航和更安全等性能,因此,行业内研发出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二氟磷酸锂(LiDFP)、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等新型电解液添加剂以满足上述性能需求。目前,国内一批电解液厂商已实现上述新型添加剂的产业化技术突破,并已建设投产了工业化产线。 随着新型添加剂产业化应用趋势的加深,下游电池厂商的技术路线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若未来公司技术更新不及时导致主要产品无法满足新型电池的性能需求,或其他供应商研发出在高压高镍等新环境下性能更好的新型添加剂,公司产品存在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对化工生产实施多项行业监管政策,如投资审批制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艺技术要求、安全标准等。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上述行业监管政策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如果上述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因无法达到相关要求而影响正常经营,以及投资项目未获审批通过或无法获得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而不能实施等行业监管方面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在45%左右。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氢氧化钾、液碱、三乙胺等,其中,碳酸乙烯酯供应价格及稳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受有关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会出现一定波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供需格局的变化及突发性事件等可能对原材料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者出现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产能过剩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下游动力电池行业以及终端新能源汽车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且储能等其他应用领域需求持续增长,市场需求旺盛,带动了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材料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产能、产量、销量均大幅增长。如果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等终端行业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或主要客户无法持续保持竞争优势,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新产品、新技术导致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应用领域窄化等因素,可能出现产能过剩的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与下游新能源车、储能、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背景下,中美贸易摩擦走势存在不确定性,不可控事件的发生可能带来宏观环境风险,影响产业链整体供需结构,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三、重大违规事项 报告期内,华盛锂电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四、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2、报告期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46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出现亏损扩大较大的情况,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因市场整体供大于求出现较明显下降,同时募投项目相继投产,相应折旧费用增加导致单位成本上涨,部分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以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净流出减少较多,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都同比下降 475.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比去年同期出现亏损扩大较大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所致。 五、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优势 公司视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之一,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优化工艺路线。在VC产品的生产上,公司自主研究新的细节控制技术,开发了新型紫外发光装置,优化了光强和电压参数,使得光催化氯化工艺反应效率提高;独立设计连续精馏工艺及新的抑制产品产生焦油的工艺控制方法,大大提升产品收率的同时改进了产品品质;针对VC产品热稳定性、光稳定性等性能差的特点自主开发出抑制VC变色和变质的方法,保证了该产品在全球的可靠交付。公司主导起草的国家标准于2012年6月1日实施,进一步规范了VC产品在锂电池材料中标准化应用。在FEC产品的生产上,公司自主研发的卤素置换工艺相比传统工艺路线具有生产装备投资少、生产安全性高、产品成本低的特点,同时产品纯度、色度、水分等重点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FEC产品的核心创新技术2012年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013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公司主导起草的行业标准于2015年6月1日实施。 在特殊有机硅异氰酸酯基硅烷的生产上,公司技术具有生产装备投资少,生产安全性高,产品成本低的特点,有效规避了光气/三光气剧毒原料,三废极少,是一条绿色环保工艺路线,并且开发出新型脱醇催化剂体系,提高了脱醇解效率,产品收率达到90%以上。 在确保产品在质量、成本以及安全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同时,公司积极扩产,占据更多市场份额,在实现规模优势的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目前已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2、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经过多年的沉淀,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长期为国内外锂电池产业链知名厂商供应添加剂,客户包括比亚迪、天赐材料、国泰华荣、杉杉股份、昆仑新材、珠海赛纬等国内厂商,也包括三菱化学、Enchem等海外厂商,产品已覆盖亚洲、欧洲、美洲等电解液添加剂市场。 这些电解液龙头厂商普遍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及认证体系,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产品具有持续稳定的需求。基于此,有助于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与客户建立更为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产品取得国内外电解液龙头企业的一致认可,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未来伴随着电解液需求量的提升,公司业绩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3、环保优势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和规定进行生产,公司及子公司泰兴华盛在原有排污许可证到期后,均在2023年分别取得了最新的排污许可证。公司对环保指标管控严格,建立了废料处理系统,三废处理装置配套齐全,具备自主废料处理能力。公司配套建成了处理废水的生化装置、处理精馏残渣等固体废物的焚烧炉、处理废气的RTO装置和碳纤维吸附、脱附装置、固废仓库、清水和废水分流设施等,并在清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所有的排气筒、固废库等场所均安装了在线检测仪。 公司不仅注重对产品的精益管理,对反应中产生的副产物也进行了精制回收,变废为宝。例如,公司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乙胺盐酸盐回收三乙胺的工业化生产技术,将三乙胺的消耗下降了85%以上;配套建成了完整的溶剂回收装置,溶剂消耗下降了75%以上。装置的清洁化以及配套齐全的三废处理装置使公司在原辅料的消耗和能耗上具备显著优势,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实现了绿色生产。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905.93万元,较上年降低14.85%;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37%,较上年减少0.1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知识产权2项,均为实用新型专利。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共获得知识产权120项,其中专利授权119项(发明专利77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1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有以下创新成果: 1、双草酸硼酸锂(BOB),公司历经3年自主开发新的固相结晶去杂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以及新的除色技术等,建立了工艺稳定、产品性能符合国内外客户要求的工业化生产线。 2、特殊有机硅(IPTS/TESPI),针对IPTS/TESPI的非光气法制备路线中的关键生产工艺,即高温脱醇工艺。通过近三年的重点工艺技术攻关,成功开发出连续高温脱醇工艺,脱醇效率从原来的间歇式的60%提升至80%以上,选择性也达到80%以上;产品性能从原先的96%,进一步提升至98%以上,达到国内外客户的要求。 3、石墨负极材料,公司子公司华赢新能源通过自主研发,开发出有机分子嫁接技术,在石墨表面构建一层功能分子界面膜,可以有效地抑制电极充放电过程中的副反应,增强石墨负极的稳定性。经过验证,该技术可有效提升石墨的首次库伦效率,延长电池的循环寿命,降低电池的自放电,提升电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报告期内,该项目已经形成小批量产品,进入市场推广阶段。 4、高容量硅基负极材料,公司子公司华赢新能源首先提出功能有机界面+单壁纳米碳管的复合界面膜技术,采用湿法为主的嫁接方式,通过后处理稳固嫁接效果,系统性研究功能分子和单壁碳纳米管的用量和配比对表面膜的生成情况的影响,并测试材料的电化学性能,开发出最佳工艺路线,已完成新型氧化亚硅材料的百公斤级生产和小批量试销售。此外,公司通过与人工石墨的掺混,实现了超过600mAh/g的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目前已完成了相关硅碳的界面修饰和改性路线的确定,确定了掺混方式和掺混量,制备出小批量高容量硅基负极材料,已向客户送样,并得到了比较积极的反馈。 七、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业务。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98.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3,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86,795,496.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7,004,503.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7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2年 6月 17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8,547.52万元,2024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 810.5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85,180.2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 7,076.58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余额为 78,0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96.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进行现金管理余额78,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 2023年 8月 23日经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4,200.00万元,累计使用 92,200.00万元。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已于 2024年 3月项目结项并转固,其中“年产 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结余资金 2.9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17.18万元,合计结余 20.08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0万,无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仅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金额为 3,000.00万元。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股变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一)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38.08万元,同比下降1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66.59万元,较上期-227.30万元亏损扩大。2024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VC、FEC价格因市场整体供大于求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同时募投项目相继投产,相应折旧费用增加导致单位成本上涨,部分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以及期间费用有所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同导致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幅度下滑。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持续处于低位 根据百川盈孚公开数据统计,2022年末至2023年末,VC产品价格由10.00万元/吨左右下降至6.00万元/吨左右,FEC价格由10.00万元/吨左右下降至5.40万元/吨左右,至2024年6月末VC和FEC又分别下降至5.20万元/吨、4.35万元/吨,相关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较大,2024年上半年持续处于低位。 2、营业成本增加 2024年上半年,在公司营业收入下降13.87%的同时,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了18.70%,由此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了31.28个百分点,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折旧费用增加、同时部分产线技术改造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 3、期间费用增加 2024年上半年,公司期间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6.84%,主要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包含办公楼)折旧费用增加,同时理财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由此导致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增加。 4、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上半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963.73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17.71万元大幅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高管定期沟通、检索行业公开信息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动态。根据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相关公司经营业绩同样出现下滑现象;同时,公司VC产品近年来产销量不断增加,FEC产品由于2024年上半年产线停产改造,产销量较去年同期下降具有合理原因,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因此,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为产品市场价格下降,与行业趋势相吻合,公司生产经营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部分经营风险出现重大不利进展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等主要经营风险,公司上市后因主要产品VC、FEC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不断下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且2023年度由盈转亏,2024年上半年亏损扩大,相关风险发生了重大不利进展。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市场因素,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波动趋势一致,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公司在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后的定期报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业绩说明会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已就相关风险作出充分提示,积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保荐机构将继续督促公司采取切实措施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经营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本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相关事项带来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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