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常宝钢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74,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01,358,228股的0.352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18日。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74,000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概况 (一)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16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111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9月16日。 (六)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9.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七)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九)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十)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合计3,186,000股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十一)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批次限制性股票合计3,174,000股的解除限售事宜。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关于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50人。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17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21%。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戴正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变更陈松林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上述情况,上表对相关人员职务进行更新。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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