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东莞控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8:45:53 中财网
原标题:东莞控股:东莞控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1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1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月 1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 37楼 1号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召集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崇恩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计 218人,代表股份 739,844,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719%。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725,842,69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2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人,代表股份 14,001,66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9%。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即,中小股东)215
人,代表股份 14,001,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4人,代表股份 14,001,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9%。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别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739,420,90699.9428%410,5000.0555%12,9500.0017%
其中:中小股东13,578,31296.9757%410,5002.9318%12,9500.0925%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调整宏通保理公司关联交易项目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民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725,842,59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表决情况:

股东类别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13,299,21294.9824%642,6004.5894%59,9500.4282%
其中:中小股东13,299,21294.9824%642,6004.5894%59,9500.4282%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受让东莞证券7.1%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别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739,600,30699.9670%219,1000.0296%24,9500.0034%
其中:中小股东13,757,71298.2570%219,1001.5648%24,9500.178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向龙、黄吴涵馨
3、律师鉴证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和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等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东莞控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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