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000655):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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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8:45:5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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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金岭矿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
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0
山东
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
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现行条款 | 拟修订后条款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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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利
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
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
为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利
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
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
为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
于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所余税后利润的
百分之五十。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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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为非
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高
于80%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可以不进
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期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并且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
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项发生,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十,最终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当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为非
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高
于 80%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可以不进
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期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并且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
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项发生,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弥补亏损
和提取盈余公积后所余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五
十,最终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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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本章程中的“股东大会”描述统一修改为“股
东会”。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备查文件: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
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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