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688096):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60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截至 2024年 9月 11日,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 2025年 3月11日),如再次触发“京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5年 3月 12日起开始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0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年 8月 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33,2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0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33,2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年 8月 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京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1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京源转债”自 2023年 2月 1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 因公司于 2022年 9月 20日完成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以 8.6元/股的价格向 26名激励对象归属共 70.2万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29.35万股变更为 10,799.55万股,“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10月31日起由 13.93元/股调整为 13.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10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9日起由 13.90元/股调整为 9.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因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完成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以 6.04元/股的价格向 35名激励对象归属共 1,170,400股,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1,194,000股变更为 152,364,400股。自 2024年 2月 21日起“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由 9.82元/股调整为 9.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年 9月 11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8.3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京源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 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2024年 9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武林先生、和丽女士、王宪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 2025年 3月 11日,如再次触发“京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5年 3月 12日起开始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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