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83077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4-046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28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7号厂房栋4层01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4年 8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45),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886,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4,618,679.54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141,204,017.35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份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5.00元(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886,7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 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886,7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886,7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悦、魏俊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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